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,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。习多次强调,建设美丽乡村,“不能大拆大建,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”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,必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,平衡好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,让传统村落在乡村振兴中焕发新的活力。
完善政策体系,推动传统村落有序开发。保护开发传统村落,政策法规需先行。自安徽省政府办公厅颁布《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》(2017年5月31日)以来,各地级市相继颁布了保护开发传统村落的相关政策,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已取得一定成效,但相关政策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。其一,政策法规需进一步具体化、可操作化。要建立更具体化的、可操作性更强的涵盖古村落保护内容的省、市一级的政策法规,既要包括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、格局形态、人居环境、建筑遗存等物质层面的政策措施,也应该包括传统村落的语言习惯、精神信仰、传统技艺、传统戏剧、传统习俗等文化层面的政策措施。其二,政策法规需进一步深入细化。要建立更为深入细致的镇、村一级的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方面的相关政策,结合本地实际,对亟需保护开发的古树、古井、古道、古碑、古居、姓氏家谱、奇闻轶事等进行详细规定。其三,政策法规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。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涉及文化旅游、文物保护、自然资源规划以及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,在日常的传统村落规划管理政策中,应该明确责任主体,完善管理机制、考核机制以及激励机制。
拓宽融资渠道,促进传统村落稳步建设。保护开发传统村落,资金需保障。完善的融资渠道,可以推动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。目前,各级政府保护开发传统村落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支持,应继续探索多渠道、多类型的融资方式,积极整合各类资金,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。其一,建立社会资金捐赠机制。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、机构组织、个人捐资捐物,共同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工作中。其二,建立公司收购、租赁机制。鼓励旅游公司通过购买、租赁传统村落,或购买、租赁传统村落使用权的方式,参与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,通过市场行为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回报,形成良性循环。其三,建立个人入股、投资机制。鼓励村民以集体土地使用权、古房屋产权、资金投资等方式入股,参与传统村落开发利用工作,在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中持续获益。其四,建立专项维护基金。从各类投资中,抽取部分资金作为维护基金。此外,可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公司的盈利,将其纳入维护基金,为传统村落的后续发展保驾护航。
创新产业模式,引领传统村落绿色发展。开发利用传统村落,经营模式需推陈出新。各个传统村落应该坚持完善因地制宜、突出特色、多元发展的产业融合发展机制,推动地方资源由静态保护向活态利用发展,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。其一,突出乡土特色。树立“人无我有、人有我优”的理念,立足本地资源,深挖地域特色,凸显乡土价值,依托传统村落打造特色文化品牌,发展当地特色手工艺品、特色美食、特色农产品、特色民俗,培育富有乡土特色的产业,打造地方特色的产业名片,避免产业模式同质化。其二,注重形成规模经济效应。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,应该综合考虑地方经济、历史人文、农业生态、传统建筑等多方面因素,统筹规划,整合资源,构建融合文化、旅游、休闲、养老、购物、农业、手工业为一体的产业模式,共生发展,形成区域规模经济效应。其三,打造沉浸式体验。在兼顾外在感官体验的同时,可以通过举办历史文化研习所等方式探索学习沉浸式体验,还可以探索手工、住宿、耕作等沉浸式体验,帮助游客重温传统必一运动B体育,让游客深度体验田园生活。
深挖人文内涵,珍视传统村落文化价值。振兴发展传统村落,文化价值需深挖细掘。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的载体,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,需要我们认真总结提炼,使其彰显人文底蕴,焕发时代风采。其一,深挖民俗文化。传统村落保留下来的宗祠、庙宇、书院、牌坊、楹联、匾额、雕刻等古建筑,以及家规家训、宗教礼仪等地方文化,往往表达了忠孝节义、尊老爱幼等价值观念,可以对这些内容进行深入提炼,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。其二,深挖生态文化。不少传统村落的形成颇有讲究,或四面环山,或依山延伸,或沿溪而建,或依山傍水,绿水青山之间尽显静谧悠然必一运动B体育,田园生活充满诗情画意,彰显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,可借此向游客充分阐释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。其三,深挖红色文化。不少传统村落拥有会议会址、博物馆、石碑石刻、纪念碑、战斗遗址、烈士陵园以及红色文艺作品等丰富的红色资源,这些资源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,需保护利用好这些资源,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。
(作者单位: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皖西学院基地。本文系省社科创新发展项目[2021WT022]研究成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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